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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日期:2006-07-13 17:17:00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顺利完成了2006年的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工作现已结束。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清华大学的招生录取情况,被录取的考生可陆续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首页左上角的录取查询服务查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jsp/lqqk/lqcx.jsp查询录取结果和专业。我们也将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清华大学新闻网(http://news.cic.tsinghua.edu.cn/)上及时报道有关招生录取的信息。考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等将于近日通过EMS的形式免费发放到考生手中,被清华大学录取的新生应于817日到学校报到。

  祝愿广大考生暑假愉快!美丽的清华园将张开怀抱欢迎你们的到来!

  
  录取原则公示如下:
 
  一、各省市录取比例
  1、北京地区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名额,占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5%左右;
  2、其他各省市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名额,不得超过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5%。
 
  二、附加分一律不计入考生的高考文化总成绩中。
 
  三、录取标准
 
  (一)艺术设计专业
 
  1、“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一本线)”即被录取。
 
  2、⑴2006年保留专业成绩者:⑵专业成绩位于全国艺术设计专业前30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7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80分”即被录取。
 
  3、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7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8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1000分,辽宁省:1025.5分,其他各省市:998.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一本线)”即被录取。
 
  2、⑴2006年保留专业成绩者:⑵专业成绩位于全国造型艺术专业前15名者:⑶面向美院附中的考生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被造型艺术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75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0分”即被录取。
 
  3、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75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分的最低线:北京市:965.5分,山东省:968.5;
其他各省市:952.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1、“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在当地文史或理工类录取线下降60分”即被录取。
 
  2、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90分;
  ⑵文化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531分;山东省:631分;其他各省市:583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